11月23日上午10時58分,長沙湘江世紀城附近,能見度很低。圖/瀟湘晨報記者 唐柏清
  紅網長沙12月3日訊(滾動新聞記者 譚旭燕)12月3日,長沙市政府發佈《長沙市應對霾天氣全社會聯動方案》,提出設立應對霾天氣特護期,將每年10月至次年2月(共計5個月)定為應對霾天氣特護期。
  根據《方案》,在特護期內長沙正值秋冬少雨季節,也是建築施工的黃金期,如果監管不到位,將產生大量工地揚塵和渣土運輸揚塵,砂石廠、攪拌站的揚塵污染也將十分嚴重,另外道路揚塵也會大大增加。因此住建、國土、城管、交通部門對揚塵的控制是首要任務。
  《方案》要求各部門加大監管和執法力度,還要加強對垃圾、秸稈焚燒的控制力度。如果秋冬季節出現高污染天氣,還將加大對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。長沙市環保局局長王小平說,《方案》呼籲各類環保公益組織和新聞媒體發揮積極作用,加強對政府及其部門履職監督,加強對環保違法行為曝光,營造良好的治霾環境。  (原標題:長沙將每年10月至2月定為應對霾天氣特護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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